赵丽蓉书法作品登记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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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0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刘娜微)从年初开始到现在,包括2008年残奥会会徽标志在内的10800余件作品已经在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办理作品自愿登记。 据悉,今年作品自愿登记数量上同比增长了30倍,稳居全国首位,创下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纪录。
记者了解到,在涵盖文字、美术、音乐等十二大类的作品里,既有普通作者创作的,也有一大批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的艺术家的作品,如我国著名表演艺术家赵丽蓉生前创作的书法作品、著名艺术家韩美林先生创作的美术作品等。 作品自愿登记 作品登记是著作权人的自主行为,是保护作者版权的第一步。对自己创作完成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获取版权登记证书后,一旦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其所取得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具有较强证明力的证据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所采纳,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