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户减免医疗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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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15 京华时报 | ||||||||
作者: 于心欣来源: 本报讯(记者于心欣)农村低保对象等三类困难户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减免部分医疗费用。这是昨天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 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三类困难户包括: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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