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大厦被判退裤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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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1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从翠微大厦花近千元买回的两条裤子成分与标识不符,消费者程先生起诉索要双倍赔偿。昨天,海淀法院判决翠微大厦为消费者退货。 今年4月,程先生花了908元在翠微大厦买了两条“GIA”牌裤子,但回家后却发现裤子
法院认为,翠微大厦所售服装中含有涤纶成分却未标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过,只有在未标注的成分为产品的主要成分,且对产品的质量、价格有较大影响,或对人体、环境有较大损害的情况下才构成欺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