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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瑛当被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23 法制晚报
朱明瑛当被告(图)
摄/本报记者 于佳

  本报讯因为欠下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未交,在“清境明湖”公寓做邻居的著名歌手朱明瑛和屠洪纲双双被北京建国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对“拒交物业费”一事,朱明瑛曾专门向媒体解释称“这是一场维权行动”。今天上午,朱明瑛(图左)本人亲自走上法庭,在被告席上为自己作出辩护。 (详见A12版)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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