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不再“霸气”十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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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2:57 燕赵都市报 | ||||||||
解放日报中消协对电信行业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现象的点名批评,激起社会巨大反响。28日,上海电信在全国电信运营商中率先打破沉默,向社会推出《电信业服务与使用规则》。记者发现,在这一可视为格式合同的《规则》中,“霸气”减少了,对不少用户呼声强烈的敏感问题,甲方把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写得明明白白。比如,对消费者敏感的用户资料保密问题,上海电信表明“对用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日前,信息产业部已经表示,正在抓紧制定覆盖全行业的《电信服务规范》,并有望年内正式发布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