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禁摩”、“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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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3:16 济南时报 | ||||||||
一般意义上的“禁摩”,禁的只是污染超标的二冲程摩托车,而不是所有的摩托车。达到欧洲Ⅱ号标准的四冲程摩托和其他摩托照样可以上路行驶。 在8月2日举行的《济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办法》听证会上,听证稿中的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二冲程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曾引起听证会代表的广泛争议。据市法制办介绍,早在2000年市政府就已经规定了二冲程摩托限期淘汰,所以再把“禁摩”加入到
摩托车“限行”,只在经七路、泺源大街、纬二路等17条交警部门规定的城市主干道限制行驶。 17条摩托车禁行路线为: 1.原来禁行的干道,包括纬二路、经七路、泺源大街、泉城路。这些路段禁行时间:7:00—21:00。 2.新增的禁行干道,包括纬一路(经八路至经十路)、玉函路(六里山南路至马鞍山路)、泺文路、青年东路、济泺路(成丰桥路口至北园大街)、天成路、省府前街、榜棚街、经二路(普利门至纬十二路)、建国小经三路(纬二路至岔路街东口)、马鞍山路(舜耕路至玉函路)、和平路。这些路段禁行时间:7:00—21:00。 3.新增高峰禁行干道,包括舜耕路(舜玉路至经十路),禁行时间:7:30—9:00、17:00—18:30。 (记者 魏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