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上岗说话要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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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3:16 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29日讯(记者魏巍)从现在起,我市将逐步推行机关公务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今天市政府要求,我市政府机关的语言、文字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标准。 市政府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普通话水平考核将加强,逐步推行机关公务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各级政府机关按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标准
同时,商业、铁路、旅游、银行、医疗等“窗口”行业的用语用字也要规范。市政府要求,“窗口”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话务员、解说员、导游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服务用语)的相关人员,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