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扩大到地厅级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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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4:04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张晓松)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从现在的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具体的审计范围、审计管辖、审计组织、审计实施程序、审计要求等将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9日召开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说,将经济责任审计
李金华强调,在对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区分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和方法。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地厅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在已经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审计覆盖面,逐步增强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审计成果的作用;对地厅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审计,要注意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