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近万盗版书 杭州首例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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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5:07 都市快报 | ||||||||
继今年5月,江干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了杭城首例盗版光碟案后,11月17日,卖了9467册盗版书的焦兴国,被萧山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刑5年。他是杭州第一个因非法销售盗版书而被判刑的人。 焦是山东人。今年2月,他冒充山东一家大型书店的推销员,到萧山两家高中推销教辅读物《高中同步测控优化设计》丛书。达成口头协议后,焦花3.6万元向一个体书商订购了
3月上旬,这批书被萧山区工商、文化部门查获。经鉴定,这些书都是非法出版物。焦随后被移送司法机关。 因焦既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无营业执照,销售盗版图书五千册以上,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非法经营罪“特别严重情节”,萧山法院一审判处焦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链接:卖盗版光碟被判8年 去年11月,杭州市有关部门查获一起销售盗版光碟案,现场搜得各类音像制品61000盒(张),经审验,这些音像制品均是非法出版的。今年3月,卖盗版光碟的王兵被杭州江干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今年5月,江干区法院一审判了他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见都市快报3月29日第3版《反盗版光碟首次依据非法经营罪》) (通讯员王海言记者吕明合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