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新楼提前招物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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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5: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市房管局负责人解读市民关心的物管招投标最新政策 记者吴宇航实习生仝先刚为您报道昨日,成都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继续解读市民关心的成都物管招投标最新政策。市民有何疑问或是想要索取相关政策文件,请发送电子邮件:hxwuyh@yahoo.com.cn。
问:我买的新预售商品房楼盘,开发商应提前好久给我们招聘到物管公司? 答:按照目前的最新政策,开发商在预售新建商品房项目时,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物管公司的招标工作;开发商在卖新建现售商品房时,应在现售之日前30天完成物管公司的招标工作。此外,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物管选聘。 问: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多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多长? 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应该提前确定投标物管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此外,凡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问:业主大会什么时候可以重新选聘物管公司? 答:如果业主大会决定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管公司,一般都是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或解除前60日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