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25万元仲裁委书记员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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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5: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周星星记者徐建)介绍评估业务,仲裁委书记员王某从中收取感谢费25万元。昨日,渝中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据悉,这是重庆第一起仲裁委人员因经济问题被判刑的案子。 1997年,王某应聘考入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任办公室事务部书记员。2002年10月,市仲裁委受理了重庆市电力公司与聚金实业公司预售商品房纠纷仲裁案,王某被指定为该案书
当领导安排王某考察4家候选评估机构时,王利用其考察及向领导汇报、建议之便,向领导推荐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该仲裁案的鉴定业务。同年6月25日,市仲裁委与李峰签订委托鉴定协议,而王某于同年6月、8月、11月,3次收受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感谢费2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