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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酗酒滋事 狂舞菜刀砍伤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5: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仅因发生口角,一名在校生被酗酒的同学用刀砍得遍体鳞伤,小手指几近残废。事发后,校方并未立即报案,而是到第二天才报了案。此外,被多处砍伤的学生在医院留查室仅住了一夜,第二天便被学校以“医生说没得啥子”为由要求其回校养伤。昨日,记者得知,伤者的医疗费目前几乎全是由班费和同学私人垫支的,学校只给了450元便没了下文。

  酗酒学生持刀砍伤同学

  据鹏鹏(化名)讲,他是重庆市卫生学校(简称卫校)2004级中西医结合专业03班新生,今年不满16岁。11月23日傍晚6时50分,他到小卖部买水时与满嘴酒气的同年级04班学生小东(化名)发生争执。随后,小东甩下一句“你娃儿等到起”便离去了。

  10分钟后,鹏鹏去教室上晚自习。他在教学楼二楼厕所处被喝得醉醺醺的04班男生小勇(化名)和另一人拦住去路。小勇手里提着一把菜刀,二话不说冲上来就砍,鹏鹏身上多处受伤倒在地上,而发了酒疯的小勇仍在挥舞菜刀。这时,一旁的03班和04班的班主任老师急得大叫,03班的蒋春涛同学一把从背后将小勇抱住,另一名同学张毅冲上去夺下了菜刀,两人合力将小勇控制住。随后,几名同学将满身是血的鹏鹏送到了西郊医院救治。

  同学东拼西凑垫医药费

  昨日,记者赶到西郊医院采访,而受伤的鹏鹏已出院。当班医生查看病历后称:鹏鹏全身多处刀伤,大的伤口就有四处,最长的一刀约有7厘米长,深及骨头,左手小指可能致残。经打听,记者在卫校男生宿舍找到鹏鹏时,他上身缠满绷带正躺在床上。

  鹏鹏说,“宿舍里不太卫生,我晓得这样容易让伤口感染,可学生科的杜科长说‘医生说没啥子了’,硬让我回校养伤。”就这样,鹏鹏入院第三天就回宿舍养伤了。

  据鹏鹏的同学小华(化名)称,鹏鹏已花费了近两千元医疗费、营养费,其中,班长把700元班费“挪用”给鹏鹏当医疗费,其余的则是全班同学东拼西凑来的。小华还愤愤地说,校方要求鹏鹏受伤第二天就出院,在鹏鹏和同学们的坚持下才勉强多捱了一夜,实在没钱了才出了院。

  鹏鹏告诉记者,出事后,班主任邵老师曾到医院来看过他一次。25日晚,校方派人到医院给了450元钱。

  校方在管理上存在疏漏

  昨日,鹏鹏的表姐万某称,发生血案的当天,校方并未报案,第二天才由她到石坪桥派出所报了案。对此,该校学生科杜科长称,学校老师及时将学生送到了医院救治,“应该是马上报了案的!”随后,记者从警方处证实,派出所的学校报案记录是24日临近中午时分。

  至于鹏鹏为何过早出院,杜科长解释说:“是医生说得‘没得啥子问题’才让学生出的院,我们不会吝啬每天50元的观察费!”不过,鹏鹏的主治医生说,他在处方上写明要求鹏鹏观察休息15天。

  学生科杜科长向记者强调,该校对入校新生都进行了严格的教育,发放的学生手册也载明在校不准抽烟、喝酒;同时,该校实行的是半封闭式管理,学生只有下午下课后才能出校,但19点前必须回校。对于醉酒学生砍人事件,杜遗憾地表示:“我们在管理上的确存在疏漏,会以此为鉴对学生进行严格教育!”

  当记者找到行凶学生小勇时,他说,当天下午与小东等3人在寝室里喝了3瓶半斤装的白酒后,自己就完全醉了。在哪儿拿的菜刀以及砍人的事已完全不记得了。“我家在秀山,全家一年的收入不足一千元,学费还是借的,听说被砍伤的同学已用了近2000元医药费,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勇十分后悔地说。

  记者罗暄黄洋

  线索人:康女士奖金:100元

  记者手记

  商家不要唯利是图

  采访完这起未成年人酗酒伤人事件,记者心情无比沉重。据了解,在国外许多国家,未成年人要买烟、买酒,都需出示身份证,但国内许多地方对未成年人“宽容”得很———即使穿着校服,明显是个初中生,唯利是图的商家还是要把烟酒卖给他们。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重庆师范大学刘东刚教授指出,目前,国内许多地方都在制订地方性法律法规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今年5月,重庆就出台了《未成年人行为守则》,上海也正在制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其中都涉及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条款,但光有这些还不够,必须要有明确的实施细则来保障这些条款的实施以及对违反这些条款的人所应受到的具体处罚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去西彭都可上高速路了

  本报讯(记者何骏)今后,要到西彭的重庆市民均可走高速路了。昨日,重庆市运管局对西彭线路的高速路线路进行了协调,从道门口、鱼洞、红旗河沟、北碚等地发往西彭的线路均可走高速路。据悉,对西彭线路的调整是该市首条高速公路经营线路放开。

  1996年,成渝高速公路通车后,因为高速公路通行费较高、运行成本大,客运市场流量不大,加上对高速公路运力控制相当严格,当时,仅有西彭至朝天门和西彭至观音岩两条线路取得了高速路“准入权”。随着客运市场的发展,高速路经营成了“香饽饽”,但因一些线路没有取得“准入权”,由此,想走高速路的车辆进不来,进来的车辆与原来跑高速路的车辆冲突不断。

  针对客运市场的情况,市道路运输部门与参营企业达成协议:在总线路、站点不变的情况下,凡是车辆技术标准和驾驶员资格达到高速路客运经营标准的,均可申请走高速路,这将直接使市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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