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约束与维权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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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5:58 解放军报 | ||||||||
不断提高依法从严治军、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本领,是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加强军队党组织能力建设中的“四个本领”之一。坚持依法约束与依法维权相统一,则是提高依法从严治军本领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新时期部队管理中需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依法从严治军的“法”,即部队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在对部队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和官兵言行举止,作出严格规范,制定严明纪律的同时,也对官兵应该享有的权益,作
依法约束与依法维权,二者密切相连、相辅相成。军队严明的纪律、正规的秩序,不仅要靠强制来维持,而且要靠自觉、自律来支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领导对部属关怀备至,尽心尽力为其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就能把部属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性、创造性、自觉性极大地激发出来,从而促进法规制度的落实。因此,关心、维护官兵权益的过程,就是促进依法约束的过程。依法约束是刚,依法维权是柔,刚柔相济,带兵之法。把依法约束与依法维权统一起来,既严格按照法规制度把该管的管住、该堵的堵牢、该禁的禁好;又严格按照法规制度把官兵的合法权益切实关心好、维护好、实现好。 官兵的合法权益,既有物质方面的,也有精神方面的。有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对官兵物质方面的权益,相当关切,注重维护,而对其精神方面的权益,却往往关心、维护不够,甚至加以侵犯。如有的随意侵占士兵正常休息时间、私拆个人信件,在入党、考学、学技术、选取士官等问题上缺乏公正,更有甚者简单粗暴对待战士。这些显然与维护官兵权益格格不入,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我们既依法约束,又依法维权;既维护官兵物质生活方面的权益,又维护其精神文化方面的权益,管理工作就会沿着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越做越好。(来源:解放军报第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