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儿童摔伤获赔1千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郭佳记者袁勇)5岁的刘斌(化名)在幼儿园从滑梯上摔下来受伤,园方自称没责任。为此,刘斌的父母遂起诉至彭州市法院。昨日,在法官调查下,双方达成谅解,园方赔偿受伤儿童1000元。
2月13日,5岁的刘斌在就读的彭州某幼儿园玩耍时,不慎从滑梯上摔下来。事发后,直到当日下午1时许,刘斌的父母才得知此事,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刘斌为脑震荡。刘斌父母认为此事是由于幼儿园管理不善造成的,遂要求园方赔偿4000多元。园方则认为,此事纯属意外,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昨日上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再次进行调解。法官向双方分析了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园方一次性支付给刘斌1000元医疗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