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民工血汗钱追回 5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王鑫成执记者黄却摄影报道)“老成都1800多名修建民工发自内心地感谢党、政府、人民法院。”昨日,数名民工代表带着锦旗来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法官们道谢。代表们说,经过法院四年多的努力,成都市老成都影视文化娱乐城1800多名民工300余万元血汗钱终于得到落实。目前,已经有50万元发到民工手中。
债太多 这工程欠下1800多民工的工钱 据了解,老成都影视文化娱乐城自1994年开建至1996年竣工期间,一共欠下外债1793万余元。其中,涉及民工工资78万元和垫资款263万元,涉及的民工有1800余人。而从1998年开始,民工代表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 此后,法院判决由“老成都”偿还这些债务。但“老成都”的法定代表人吕某早就下落不明,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是“老成都”留下来的地面建筑和设施。 民工谢英福称,直到1996年工程结束,“老成都”老板尚欠他14万余元工人工资。因此他也无法给手下100多工人发工资。工人们天天追着谢英福要债,弄得他日子非常不好过———最穷的时候,连女儿动手术的1000元钱都是执行法官垫付的。 款难付 拿出去拍卖无人竞买 虽然民工工资不是“老成都”外债中最大的一笔,但根据民工工资应优先受偿的有关规定,为尽快了结此案,成都中院曾经委托拍卖机构将“老成都”的现有财产以385万元的评估价作为底价进行拍卖,但由于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标。 让民工经营收益太低 2003年5月,法院曾将“老成都”交给22名民工代表共同经营,以经营利润来支付民工工资,但由于没有投入,经营收益很低,民工要及早拿回血汗钱的希望还是比较渺茫。 见曙光 民工自己找到接手公司 而按照规定,再次拍卖只能折价拍卖,拍价太低势必会损害众多民工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民工们便自行联系了愿以365万元购买“老成都”财产的四川某投资有限公司,并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法院同意将“老成都”财产出售给这家公司,购买款用于抵偿民工工钱。 因抵偿可最大限度地保护众多民工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能把已拖了多年之久的民工血汗钱落到实处,法院认真研究后,同意了民工的抵偿要求。 接手者已向民工预付了50万元 日前,四川某投资公司主动向法院缴纳了10万元保证金,保证分期付款购买财产,且在与民工代表签订购买合同的同时预先支付50万现金且已发至民工手中,并在合同中自愿以所付现金作为定金在不能购买时承担责任,承诺现住在老成都的民工可延长住宿到公司付清全部款项。按合同约定,春节前投资公司再付50万元,余款在明年年底前分三次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