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 外资可直接进入服务贸易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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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08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根据新近出台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资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如果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可依据相关法规直接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他方面手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凡在服务贸易领域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外商投资行为,应按照《核准办法》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核准,再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办理企业设立等方面手续。二是外商在服务贸易领域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投资行为,可依据相关法规直接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他方面手续。 背景知识: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是发展改革部门对于外商投资行为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以及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审核后,依法做出的行政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的核准———是商务部门对中外合资、合作双方所订立的商务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审核后,依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和有关法规做出的行政决定。据新华社 发改委:审批变核准更有利吸引外资 今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涉及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更有利吸引外资。 这位负责人说,《核准办法》体现了转变职能、下放权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核准制简化了核准内容 将原来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改为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明显简化。 二、扩大地方政府核准权限 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1亿美元,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5000万美元。 三、明确了核准程序和时限 属于国务院及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务院报送审核意见。经批准,该时限可延长10个工作日。据新华社 地方核准权限有所扩大 总体上看,地方核准权限有所扩大,而且更加规范和明确。 虽然省级政府对“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有所缩小,但对量大面广的其他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1亿美元,限制类项目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5000万美元。 据新华社 外商投资申请报告简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的是,今后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不再要求项目产品市场预测、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由政府行政机关审批或核准。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