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执法者查车酿祸被拦者撞丢小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16 时代商报

  “我的右小腿没有了,现在已经构成了9级伤残。为了住院治疗,我家里养的100多只羊仅以5000多元钱的价格全部卖掉。”11月17日,面对记者的采访,被运输管理所的执法车撞坏腿的赵某流着眼泪对记者说。据了解,造成这令人辛酸的局面,原因仅仅是为了90多元的养路费。

  交警:不属于交通事故

  2004年3月29日,兴城市运输管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驾车由元台子乡路查回来,与驾驶一辆无牌照两轮摩托车的村民赵某相遇,工作人员准备拦截赵某驾驶的摩托车检查。工作人员在开门的过程中与赵某的摩托车接触,造成赵某驾车撞到路东侧树上,赵某受伤。此事故发生后,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驾驶车辆驶离现场,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能及时抢救伤者。

  赵某当时被撞得双腿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发现右小腿被撞部位的组织广泛性坏死,医院只好将赵某右腿膝盖以下截肢。目击事故发生的附近村民认出,那辆车是兴城市运输管理所的,立即向兴城市交警部门报案。经过兴城市交警大队研究认定,此事故的发生是运管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存在主观故意,不属于交通事故,此案件应当移交兴城市元台子乡派出所处理。

  赵某:截断小腿成残疾

  朴实能干的赵某是兴城市元台子乡人,今年40岁。11月17日,见到记者的赵某挽起裤腿,露出了假肢,“就是这条小腿没有了,被撞断了,为了能自己走路,就安装上了这个假肢。”今年11月,法医诊断赵某右腿为9级伤残,左腿为6级伤残,伤情已构成重伤。为了给赵某治病,赵家的120只羊只好以5000多元钱的价格卖掉。记者采访时看到,赵家的房子残破不堪,屋里连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

  公安机关:涉嫌构成重伤罪

  据了解,目前,兴城市交通局已为赵支付医疗费等费用10多万元。记者从兴城市公安局了解到,开车门的运管所工作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已涉嫌构成了重伤罪。这是葫芦岛市首起行政人员因行政行为过错,而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

  时代商报记者闫玉鑫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深圳健力宝获中超冠军
意甲德比言和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广州车展美女图450张
经典两厢车狂热贴图
家居家装实用图库
北京打折楼盘信息汇总
娱乐风月图鉴
刘翔自传:我是刘翔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