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失业保险 赔偿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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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7:3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用人单位因未按期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经举报查实,渝北区重庆海都海鲜酒家的33名员工获得了保险金120%的赔偿。昨日,渝北区劳动监察大队通报该区首例失业保险金群体赔偿案。 今年11月23日,位于渝北区龙溪街道的重庆海都海鲜酒家突然关门,员工上班时被拦在门外,酒家自称“停业装修”。该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赶到该酒家,调查发现酒家没为员
依照今年1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劳动监察部门当场要求酒家尽快结算工资,支付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赔偿金。 24日,该酒家兑现全体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3余万元,并向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33名员工赔偿失业保险金1.7万元。 (记者 陈亮)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