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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抢10元“劳务费” “摩的”司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1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王冬莲)几名“摩的”司机,向一客车司机强行收取10元拉客“劳务费”,遭到拒绝后,竟动手强抢,并把司机和乘客痛打一顿。日前,其中两名“摩的”司机被花都区法院分别判刑1年6个月。

  杨×洪、杨×光两人同是“摩的”司机。今年7月1日上午,他们如常在花都区一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客。这时,他们看到由曾某承包的大客车停在该处接客人上车,于是上前向曾
某强行收取10元的“劳务费”,但遭到曾某的拒绝。

  遭到拒绝后,“二杨”心有不甘,对着曾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又叫来另外两个“摩的”司机,把坐在车上的吴××等5名乘客也暴打一顿。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来,杨×洪和杨×光逃跑不及,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法医鉴定:曾某和几名乘客均受轻微伤。

  花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二杨”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日前,法院对二人作出判决,二人被分别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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