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为9632户低保家庭交取暖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8:5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11月30日消息(记者李国林呼和浩特台记者么红杰)呼和浩特市采取财政补贴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困难。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已经筹集资金400多万元,用于9632户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 据了解,凡长期居住在呼和浩特市,属市四区管理的城市低保家庭,按低保家庭住楼房和住平房两类实施取暖补贴。住楼户以居住面积60平米所需取暖费为标准,由供暖部门减
据了解,此次享受补贴的范围以10月底以前统计的低保户数为标准。呼和浩特市共有9632户城市低保家庭可以凭低保金领取证、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存折、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取暖补贴。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核实低保对象家庭住房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发给取暖费代金券和原煤购买券。集中供热、分散供热单位和原煤出售单位依据低保对象提供的低保金领取证、低保金存折、取暖费代金券或者原煤购买券,减免其取暖费或者发给原煤。 据悉,呼和浩特市市区于12月底以前将代金券、购煤票发放到低保家庭居民手中。同时,各旗县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取暖补贴办法。 据悉,呼和浩特市市区于12月底以前将代金券、购煤票发放到低保家庭居民手中。同时,各旗县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取暖补贴办法。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