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为“红头文件”设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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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通讯员丁顺风记者孙玉春)安徽省日前颁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红头文件”设禁区。 据悉,《意见》提出了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或不当的“红头文件”的出台。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临时性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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