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突出查办监管场所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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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05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日前用“三个上升”来说明当前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仍呈多发态势:从今年上半年查办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来看,立案侦查监狱、看守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明显上升;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明显上升;办理“通风报信”“传递信件”等严重干扰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案件明显上升。
据了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将以刑罚执行监督为重点,突出查办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巩固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成果,促进监所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之所以把“突出查办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所检察工作的重点,主要原因是有些监管干警贪赃枉法、侵权渎职、执法不公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查办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是履行监所检察职能的首要任务,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据介绍,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监管场所发生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38件1079人,包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贪污贿赂,虐待被监管人员,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私放在押人员等案件。一年来,全国监所检察部门查办包括贵州省宁谷监狱原监狱长吴永刚、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郑辉等8人受贿、徇私舞弊减刑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