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企改制要“五防止两同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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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陈昌云)为确保工会组织建设到位,云南国资委在所属企业改制中采取“五个防止,两个同步”措施,做到在国企改制的同时,依法完成工会组织建设。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严格按照《工会法》要求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建会率达到了100%。 据介绍,云南国资委监管企业有34户,其中国有独资企业31户,国有控股参股企业3户
据悉,“五个防止”是指:防止工会组织被随意撤消;防止工会组织在租赁、承包中被其他部门取代;防止把工会组织划入、合并到其他部门,成为多个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防止因精简机构和人员,导致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达不到要求;防止在下岗分流及其他隶属关系变化、劳动关系调整中流失工会会员。 同时,云南国资委还特别要求企业改制必须做到“两个同步”,一是成建制单位的改制与保全工会组织的完整相同步,保证健全的工会组织,做到企业改制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同时保证工会组织有职有权地开展工作。二是分离、划拨、重组、新建单位与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相同步,即因企业改制而新建、重组、成立公司时,必须严格按照《工会法》要求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改制中坚持实行“行政建制到哪里,工会组织就建立健全到哪里”,使集团工会建会率达到了100%。此外,云南冶金集团、建工集团、世博集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也都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建会率达到100%,职工入会率高达98%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