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牵出中行三“内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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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31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原处长肖德林、副处长蔡国庆、进口科副科长王续起3人被市二中院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8年。据了解,这起造成国有资产6000多万元损失的大案,是在对赖昌星走私集团远华大案查处过程中发现的。 1998年8月至9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受理了中国商业对外经济技术合
中商公司通过中间人找到了当时担任结算处处长的肖德林和副处长蔡国庆。于是,肖德林、蔡国庆和结算处进口科副科长王续起便在既未责令中商公司补交必备文件,也未向中商公司收取保证金的情况下,同意中商公司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开立单笔大额信用证,共计800余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000余万元)。中商公司随后因经营问题被撤销,造成中行6000多万元资金无法追讨。 据了解,1998年中央专案组在对远华大案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肖德林等人违法行为,遂责令公安部立案侦查。2002年,3人先后被抓获。 《京华时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