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工会为什么在矿难中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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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09: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矿难。又是一次矿难! 每一次事故处理的过程中,我们都听不到工会的声音,这一次也不例外。如果说一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窑没有工会,那么发生矿难的河北沙河矿以及这次的陕西陈家山矿,可都是国有大矿,肯定有工会组织。那么工会为何一点声息也没有呢?
媒体对陕西陈家山矿难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位矿工曾对自己的母亲说,矿井下的工作层面11月22日起火,煤矿却一直不停产,灭火队已在井下工作了近一个星期,火势才控制住了一些,许多矿工都不愿下井。另一位在井下生死不明的矿工的哥哥对记者说,井下有安全隐患后,有经验的矿工都拒绝下井工作,但煤矿生产队不让停工,并强调不下井工作的矿工,全部都要进行处罚,拒绝工作的甚至要停职停工。(11月29日《新京报》) 原来如此!请问:当矿工们被逼进这样高危的矿井中的时候,这家国有大矿的工会组织在干什么?!工会为什么不代表矿工和管理者谈判,阻止管理者这样做? 这些年来,每当出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比如农民工被“欠薪”的时候,媒体也好,专家也好,常说“深层原因”之一便是农民工没有自己的工会组织,没有和资方平等的谈判地位,所以只有参加工会组织,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陈家山矿的矿工们在当前煤炭紧缺的情况下,也许不会被“欠薪”,但在比“欠薪”更加可怕的安全问题上,这个国有大矿的工会,又为工人们做了什么呢?这样的工会在矿难发生之后,能不失语吗? 最近,沃尔玛、三星、肯德基、麦当劳、戴尔等在中国内地的外资企业没有组织工会一事,虽然引起了全国总工会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中国公众和媒体的义愤,但外资企业的中国员工们似乎对此并不是太在意。一位不理解媒体大量评论此事的外企员工说:“成立工会和维护职工权益是两回事。”她所在的公司没有成立工会,但她并不为自己的利益感到担忧。在加入这家外企前,她就和资方商定了薪酬,公司承诺为她办理各种保险,并据此签订了聘用协议。“连公司的临时工都享受同样的待遇。”“一旦发生什么纠纷,可以诉诸法律。”在她眼里,法律的保护远比成立政府所要求的工会更为有效。(见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这真是让人尴尬的事情!不过这至少提醒我们,工会是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在我国内地的外资企业不组建工会,我们当然要义愤,但我们更该义愤的是,某些“咱中国”自己的企业,虽然有五脏俱全的工会组织,虽然有享受着一定级别待遇的工会领导人,但却形同虚设,甚至连工人的死活都不屑一问。 自上而下地组建工会,当然很容易,但劳动者能够正确认识和使用自己的权利,却不像组建工会这样一蹴而就。如果工会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天职,如果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只具有软约束力,那么,已经和正在发生的矿难,还将有继续发生的可能。(燕子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