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家建议征收环境资源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06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 林劲松 实习生 陈海生 通讯员 黄慧诚 钟奇振)广东省环保局污科技处副处长邓智明昨天表示,国家应该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促使企业主动采用清洁生产。 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四组昨天到广东省环保局进行“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专题视察,在谈到有关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问题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坦言,虽然我国从2003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清洁生产法》,但实施情况不容乐观。 清洁生产是指厂家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污、增效”的目标。李清表示,由于各部门协调不力、现有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毕业于北京大学的环境学博士邓智明说:“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实行清洁生产的单位成本更高。国家应该对不实行清洁生产的企业征收环境资源税,促使他们自觉进行清洁生产。” 他同时提到,目前的环保法规处罚力度太“软”,应该修改:“根据目前规定,我们的最高罚款超过10万元,从成本上来说,有的企业宁愿被罚款也不愿实施清洁生产。” 邓智明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如松支持。他表示,环境问题现在已经远远不是环保一个部门所能管理,必须靠各部门紧密配合,有西方国家已经设立了生态部。他准备在明年全国“两会”上递交议案,建议国家设立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委员会,其地位高于各部委,统一协调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