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药品生产经营认证收费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0:54 新华网 | ||||||||
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甘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收费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支出纳入药品监督机构的部门预算,由省财政厅按批准的预
收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向企业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也不得向企业摊销认证人员赴现场开展认证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违反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处。(记者 蔡天鹏 实习生 马红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