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重申中小学考试不得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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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4:23 法制晚报 | ||||||||
上海市立法规定:中小学考试不排名,记者今日采访获悉——本市虽然有减负规定,但“不准排名”尚未写进法规 新闻提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三审表决通过《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这件八章五十条的地方性法规中,有一条是根据未成年人的意见创设的——“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部分学校已经不再排名 本报讯(记者王茗辉) 记者就上海中小学考试不得排名次一事今天采访了北京市教委,据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介绍,本市早在十年前就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文件中规定:中小学考试不能按成绩排名。并且重申,本市目前仍在沿用此规定。 本市有些学校已经不再进行排名。海淀区定慧里小学的王老师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实行“达标”、“良”和“优”的评价标准多年了,不再公布孩子的名次。宣武回民小学米校长告诉记者,他们学校出台了《学生学习评价方案》,推出了综合考试分项制、期末考试免考制等多种评价制度。但本市部分郊区的中学受巨大的升学压力影响,尚在公布学生的名次。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主任佟丽华坦言,本市尚没有一条这样的法规,目前这仍是个比较敏感的有争论的话题。据了解,在今年本市首次公布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中明确表示,用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质量惟一标准的区县领导,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新闻链接 美英不仅考 还要公开排名 国外的孩子也一样面临很大的学习压力。以美国马萨诸萨州为例,初二到高二年级每年都会举行数学、英语、科学三门课的全州统考,不仅统一试卷、统一阅卷,还在媒体上公布排名。英国学生在7、11、14、16岁时要参加4次全国统考,成绩优秀的进入A水平预科阶段。国家会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将所有中小学生在网上公开排名。文/本报记者王茗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