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业单位职员社保明年实施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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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6:19 深圳晚报 | ||||||||
深圳事业单位职员社保明年实施新规定 保留基本工资可以提前退休 本报记者金柱报道事业单位职员可提前5年退休;职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于明年1月
职员可提前退休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少英分析,实行《暂行规定》后,与原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相比,将出现两大变化。一是职员退休条件有所变化。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并报市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是职员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积累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由基本养老共济基金支付。 社保缴费基数由档案工资确定 《暂行规定》保留了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后,职员原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活工资、特区津贴、保留津贴,成为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是职员在职缴交社会保险以及退休时核发退休待遇的基数。职员的档案工资以职员制度实施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分类为基础,按职员的职位职级确定。事业单位改革后行政管理类职员职级分10级,专业技术类职员职级分7级。 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事业单位及其职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与原规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按职员档案工资的19%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5%;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职员档案工资的8%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分别按其档案工资的0.5%缴纳,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员退休仍执行原制度 职员退休退职仍然执行国家、省和市原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制度。职员退休待遇由退休费、物价补贴、住房补贴三部分组成。 作者:本报记者金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