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仲裁员受贿25万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5:2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杨文钊通讯员周星星)在百姓心目中,事业单位的仲裁委员会是“清水衙门”,但我市仲裁委员会的书记员王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达25万元。日前,王某被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据悉,这是我市首例仲裁委员会书记员因经济问题被判刑。

  1997年,通过招聘,王某上任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事务部任书记员。2002年10月,该委员会受理市电力公司与聚金实业公司预售商品房纠纷仲裁案,并指定王某为该案书记员。

  因该案标的大、争议大,仲裁庭需对标的物评估。重庆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李某(已被起诉)得知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并许诺给予20%%-30%%的高额回扣,以图揽得评估业务。

  王某遂利用职务之便,向单位推荐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万隆方正所遂愿后,分3次向王表示感谢,费共计25万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