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一位司法所长宣传法律9年被法盲砍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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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5: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46岁的三门峡市陕县店子乡司法所所长孙贵英在进行法律宣传时,突遭丧心病狂地杀害,身上连中17斧。一个宣传、普及法律的司法所长,缘何死在法盲之手?孙贵英是怎样的一个人?11月30日,冒着漫天弥散的大雾,记者乘坐了4个多小时的汽车专程来到其生前所在地,从他的亲友、同事的描述中见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孙贵英。 惨死:所长被法盲砍17斧
从三门峡市走了1个多小时的山路,记者来到了陕县店子乡。乡派出所所长为记者讲述了发生在2004年9月2日的那场惨案。 那天,孙贵英像往常一样来到店子乡司法所上班。这个司法所只有他一个人,他既是所长又是工作人员。这一天他是拖着带有残疾的病体来上班的。除了一目失明、腿部肌肉萎缩的伤残,他还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的病症,坐得时间长了,站起来都十分困难。 当日上午10时,店子乡宽坪村村民任某,又来到了孙贵英的办公室,索要那份存放在乡司法所里的他和其妻子的离婚协议书。 2000年至2003年7月间,任某因与其妻子杨某感情不和曾多次到乡司法所要求民事调解。2003年7月,经孙贵英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乡民政所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是后来任某却又反悔了,想同前妻复婚。这个不认识几个字的山里人认为,只要到乡司法所要回离婚协议书就算复婚了,因此多次找孙贵英索要。孙贵英一再解释,告诉他复婚手续应当经男女双方同意并到民政所办理才行。但任某听不进去,对孙贵英怀恨在心,并扬言要开三轮车撞死孙贵英。 这一天,孙贵英仍然耐心地向任某解释有关法律法规。他说得嘴都干了,任某依然听不进去,还是一个劲地索要离婚协议书。孙贵英拒绝了他的要求。谁知,就在孙贵英起身去拿东西背对着任某的时候,任某突然抽出藏在怀里的利斧朝孙贵英头部猛砍两下,孙贵英奋力搏斗,但终因伤势过重,栽倒在地。任某再次残忍地朝孙贵英的头、颈、肩、手等部位猛砍,一共砍了17斧,孙贵英倒在血泊中。 遗产:5万元的欠条和一辆摩托车 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天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听到司法所的门前传来哭泣的声音,出去一看,原来是孙贵英的妻子马群花在乡司法所门前哭。马群花哭着说,至今她还接受不了丈夫去世的事实。 孙贵英的工资单上显示,他的月工资350元,这个数目还是去年涨上去的,之前他的月工资是280元。而孙贵英家里有年逾古稀、身患绝症的父母(母亲患子宫癌)需要赡养,未成年的两个女儿需要抚养。今年6月孙贵英的哥哥因病去世,他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有时自己看个病、出个差,不得不向亲戚朋友伸手借钱。就是在这样的境况下,救济五保户,他出钱;救助乡里一个患肝硬化的女孩,他捐款;购买普法教材、家乡修路,他慷慨解囊。就在他遇害的1个小时前,他刚为黄塘村一个患病的女孩子捐款10元钱。 但孙贵英却有一辆花几千元钱买的摩托车。当时他倾其所有、东借西凑买摩托车的时候,亲戚朋友和同事都十分不解,说你经济情况这样差,干吗还花钱买车。孙贵英却回答说:“咱乡160多公里,山高路远,看到老乡尤其是老人为解决纠纷,翻山越岭到司法所,既花钱,又受罪。有了摩托车我就可以上门调解,这既省事又省力,咋不值得?” 人们在清理孙贵英的遗物时,发现他留下的除了业务书籍和几十本各类荣誉证书外,还有近5万元的欠款记录。 这就是孙贵英留给妻子和女儿的几乎全部遗产。孙贵英的妻子说,丈夫被害的那一天,她正在三门峡市打工,为丈夫筹集看病的钱。孙贵英早就想请假准备去洛阳治腿病的,只是因为工作太忙耽搁了。 荣誉:当地的“土专家”和“活地图” 孙贵英1958年9月生于豫西山区,1978年3月应征入伍,1981年复员回乡。1996年3月任乡司法所所长兼乡信访办专干。仅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孙贵英,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成了当地闻名的法律“土专家”。 记者看到的一份统计数字显示:在其任司法所所长近9年的时间里,孙贵英为乡党委、乡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60余条,调处各类民事纠纷650余起,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教育23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3000人(次),为乡政府及辖区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900余万元。他本人也在2001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司法所长”称号。 “司法所长虽然官小职微,却一头连着党纪国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办案公正最重要。”这是孙贵英常说的话。 孙贵英所在的店子乡位于豫西深山区,不足4000人分布在9个行政村、51个村民组、142个自然村。人口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村民的法律知识贫乏,各种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孙贵英走村串户,了解造成矛盾纠纷的诱因、特点,宣传法律。 几年来,孙贵英踏遍了店子乡169平方公里,成了店子乡名副其实的“活地图”。店子乡的老百姓,可能不认识当地领导,但提起孙贵英来,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 2000年冬,乡司法所在为湾子村互助会依法回收欠款时,其中牵扯到孙贵英的亲戚朋友。许多欠款户都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观望孙贵英对其亲戚如何处理。他获悉后,首先将妻兄通知到了司法所,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必须在3天内归还欠款。妻兄满腹牢骚却又无可奈何,于次日便将5300元欠款如数清还,其他群众见状,也都自觉还款。仅一个月时间,湾子村互助会就收回了20余万元。 店子乡党委书记这样说:“有5个像孙贵英这样的同志,乡里的工作就会非常出色。” 孙贵英的家乡大石涧村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感慨:“乡亲们知道贵英的事,男女老少都痛心不已,都说他是个英雄,是个好人。好人怎么没有好报呢?!” 疑问:谁来保障基层司法人员安全? 在采访的日子里,记者被孙贵英的事迹深深感动的同时,也不时有疑问产生: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乡司法所所长,为什么会死在法盲的斧头之下?法盲的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难道是孙贵英普法工作做的不到位吗? 疑问一:宣传为何不见成效? 据省司法厅有关人员介绍,乡司法所的职能主要是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最基层的法律服务平台。通俗地讲,乡司法所所长就是乡政府的法律顾问,是整个乡里老百姓的律师。 然而在孙贵英调解任某离婚纠纷的3年时间里,两个人实际接触不下几十次,任某仍然对法律一无所知,曾经几次扬言准备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血的惨案。孙贵英对任某做了这么多的法律宣传工作,依然不见成效,说明基层普法,尤其是农村的普法工作难度是相当大的。 疑问二:宣传法律为何这样难? 在乡司法所里,经常是“谁声音大谁有理”。在孙贵英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是整个乡政府最为“热闹”的地方,附近的人员对这里传出的喧闹和争吵声响已经习以为常。因为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总是互不相让,为给当事人调解纠纷,有时为了缓和矛盾,赶到吃饭时间孙贵英自己掏腰包请客,为的是给双方创造较为心平气和的时机。 调解双方互不相让,司法工作人员还得掏钱化解矛盾,基层司法工作真是有说不出的难处。 不容回避的一个事实是,在店子乡司法所只有孙贵英一名工作人员。在农村,缺少法律工作者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农村普法难度大,又缺乏人手,这正是目前农村司法工作的“症结”所在。 “如果能多有几名工作人员,任某那天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在乡司法所行凶。”乡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感慨地说。 疑问三:司法人员的安全谁来保障? 孙贵英倒在了宣传法律的工作岗位上,这虽然只是一个极端的个别现象,但是基层司法工作者的权益遭受损害的例子举不胜举。挨骂、挨打是经常的事儿,即使如孙贵英这样被乡亲认可的优秀司法所长也在所难免。 2000年,孙贵英的一个堂兄杀人后潜逃在外。孙贵英在南阳出差时和这个堂兄偶遇,孙贵英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堂兄被捕后被枪决。为此,孙贵英的亲戚曾经扬言要其赔命。法律宣传工作者,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值得我们深思。 据随行的省司法厅工作人员介绍,河南省18个市中,像孙贵英这样的乡司法所所长干的是最琐碎、最平凡的工作,一些人还被与自己毫不相关的纠纷推到了风口浪尖,甚至面临着生命危险。 2004年11月11日,河南省司法厅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向孙贵英同志学习,孙贵英以自己的鲜血再次发出警示,农村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愿孙贵英的悲剧不再重演。(本报记者 孙彤/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