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一胎至少缴费17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7:15 深圳商报 | ||||||||
福田集中行动征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一胎至少缴费17万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李红)昨天,福田区召开征收社会抚养费集中行动月动员大会。据区计生局局长蔡转弯介绍,今年以来,福田区超生现象严重,而社会抚养费
为遏制超生,福田区决定从12月1日开始,对辖区违犯政策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人登记造册,逐一征收。对“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对象,可以向计生局申请“分期缴纳”;对拒不履行征收决定的,从规定期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对在征收决定书生效后160天内,仍然拒绝履行缴纳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按照《关于福田区2004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城镇居民超生1个子女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171486-342972元;超生2个以上,按倍递增。另外,文件对不够间隔生育、非婚生、重婚生育和违法收养的都有各自不同的征收标准,最高征收可以达到51万多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李红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