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业界观察:卡拉OK“诉讼时代”来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7:34 法制日报

  买一套点播系统,就可以向消费者播放上万首歌曲,这样的免费午餐还能让卡拉OK歌厅享用多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受理了15起涉及配合卡拉OK放映的MTV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业界观察:卡拉OK“诉讼时代”来临?甫林

  因为在包厢里向消费者放映毛宁演唱的3首歌曲,北京乐圣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乐圣)被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时代)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11月上旬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29日,笔者从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由于近期受理了15起类似的案件,目前此案还未判决,可能要和其他几起案件一起宣判。

  今年9月6日,广州新时代发现,北京乐圣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包厢内以卡拉OK的形式向消费者放映毛宁演唱的《蓝蓝的夜蓝蓝的梦》、《晚秋》、《心雨》等作品(MTV)。原告广州新时代认为,自己作为3首作品的权利人从未许可被告以上述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被告北京乐圣未经许可擅自放映自己作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请求判令北京乐圣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放映权的侵害,不再公开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中国文化报上发表声明,公开赔礼道歉;赔偿15万元经济损失、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被告北京乐圣认为,被使用的VOD点播系统,在购买时已经付费取得了内含节目的使用权,内容是销售商提供的,自己作为善意使用的第三人,对内容是否侵权没有审查义务,如果内容侵犯他人权益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自己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使用费,已合法取得使用三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许可;案件涉及的三首MTV不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也不享有放映权;广州新时代提出的赔礼道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索要15万元的赔偿,未提出证据,是滥用诉权;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北京乐圣在法庭上还称,此案前已有唱片公司起诉歌厅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并且赔偿数额奇高,如果按判赔的标准推算,每家卡拉OK歌厅一年要支付上亿元的费用。此类案件已经在全国的娱乐行业甚至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先后出现了上海娱乐行业协会、深圳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广州娱乐协会等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要求给予娱乐行业生存空间。上海的27家主要的卡拉OK歌厅已联名起诉海外唱片公司和国际唱片协会。所以,其希望法庭判案应充分考虑权利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广州新时代和北京乐圣的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其判决结果的意义似乎不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因为该案判决结果,将直接关系到今后的卡拉OK厅还能否享受免费“午餐”。

  据了解,北京市二中院近期已受理了15起涉及配合卡拉OK放映的MTV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其中8起案件原告均为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被告则是包括钱柜歌厅在内的上档次的从事卡拉OK业的娱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涉案MTV均为毛宁演唱的《蓝蓝的夜蓝蓝的梦》、《晚秋》和《心雨》。另外7起案件,原告均为中国唱片深圳公司和赵维端;被告均为从事卡拉OK业的娱乐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涉案MTV包括韩磊演唱的《走四方》、陈明演唱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等。

  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介绍,这些案件中,原告均诉称是涉案MTV作品的著作权人,各被告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放映涉案MTV作品,侵犯了自己权益,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现实中配合卡拉OK播放的MTV种类较多,其作品性质判断问题已经引起知识产权学术界和业界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MTV是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保护;有人则认为MTV是录像制品,不应受著作权保护。此类诉讼涉及MTV制作业、卡拉OK业这两大行业的利益格局问题,已引起学术界、业界的高度关注。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