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审近年来当地最大涉黑团伙 6大罪状直指2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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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07:37:4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派记者罗永久特约记者山风报道昨日,宜昌近年来最大的涉黑集团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检方指控24名犯罪嫌疑人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六大罪状。 1、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检方指控,该集团核心人物刘小兵1995年因持刀枪伤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8年底,刘保外就医。此间,刘与两名好友纠集在一起,采取小恩小惠拉拢利诱,广泛纠集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在当地逐渐形成以刘小兵、叶兆云、王小明、任宏力为核心,以徐辉、李清等15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网络。 该团伙形成后,叶兆云、王小明、任宏力等人亲自或安排手下骨干成员采取各种手段,在当阳大市场、太子桥市场非法收取停车费,垄断当阳杀鸡市场、当阳水泥在宜昌的运输销售及当阳火车站车皮货运业务,并通过非法承接建筑工程低价转包、参与赌博、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敛财200多万元。 2、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查明,自2000年至2003年7月,该团伙成员共实施故意杀人罪三起,致3人死亡。三起犯罪都与发展黑恶势力,抢夺市场有关。 3、故意伤害罪 经调查,自1998年10月至2003年6月,该团伙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共同故意实施伤害案件8起,致3人重伤,7人轻伤。 4、敲诈勒索罪 公诉方查明,几年来,该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9起,涉案金额10.13万元。 5、寻衅滋事罪 几年来,该团伙多次寻衅滋事,经常殴打他人,致多人受伤。 6、窝藏罪 2000年9月12日,该团伙骨干成员徐辉在宜昌杀死朱健伟后与刘小兵联系,两人在武汉见面后,刘随后将徐辉介绍给苏丽华(女),苏丽华等人获知徐辉”老五\(徐辉\在当阳出了事”后,遂与徐等人到安徽躲藏。 2004年5月,徐辉在逃期间,与在当阳的陈圣琼取得联系,陈多次向徐联系,并告诉徐当阳的情况。 据悉,此次庭审将持续三天,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