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杀人狂魔”杀死2人 一审被判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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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07:37:4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通讯员陈静报道:在外打工遭受挫折后迁怒他人,持械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昨日,记者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蕲春“杀人狂魔”张艮国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5岁的张艮国系蕲春县张榜镇韩榜村人,初中文化程度,因其跟同村村民张长青做学徒期间,张长青夫妇对其不好,同时,他认为同村村民张发胜及张绍峰
黄冈市中级法院认为,张艮国无视国法,在遭受挫折后迁怒他人,持械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田静经济损失8321.4元,赔偿原告张发胜等人经济损失56686元。一审宣判后,张艮国不服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