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蕲春“杀人狂魔”杀死2人 一审被判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07:37:4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何国顺通讯员陈静报道:在外打工遭受挫折后迁怒他人,持械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昨日,记者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蕲春“杀人狂魔”张艮国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5岁的张艮国系蕲春县张榜镇韩榜村人,初中文化程度,因其跟同村村民张长青做学徒期间,张长青夫妇对其不好,同时,他认为同村村民张发胜及张绍峰
父子等欺负自己和家人,而对他们怀恨在心,欲图报复。2004年7月7日,张艮国从广东赶回蕲春,随身携带二把匕首,因嫌匕首杀伤力不够,便又在蕲春县城借了一把斧头。7月8日,张艮国回到张榜镇,乘一辆麻木来到韩榜村张长青家,张不在家,张艮国便趁张长青妻子田静不注意时,拿出斧头,将其砍倒在地,致其重伤。尔后,张艮国又窜至张绍峰家,见张绍峰的妹妹张小红一人在家,便持斧头对其头部砍杀,致其当场死亡。接着,张又窜至该村林场,见原何应东居住的小屋内一老婆婆在家,误认为是何应东的母亲,遂用斧头背打击其头部,致其死亡。作案后,张艮国窜至山中躲藏,7月8日,张艮国下山被村民发现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黄冈市中级法院认为,张艮国无视国法,在遭受挫折后迁怒他人,持械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田静经济损失8321.4元,赔偿原告张发胜等人经济损失56686元。一审宣判后,张艮国不服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