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矿难暴露种种怪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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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7:47 扬子晚报 | ||||||||
河北省沙河市一个只有9名矿工作业的小矿井失火,竟然造成了世间罕见的“火烧连营”式矿难,吞噬了至少68个鲜活的生命。透过这起特大矿难暴露出的种种怪象,不难发现一些矿难发生的必然因素。 沙河市范围内小铁矿一直特别多,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在沙河“火烧连营”的矿井附近,星罗棋布的小矿井设施极其简陋。按规定,一个矿体只能一个矿井,但有关部门胡乱批
事实上,随着政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原来未经许可的许多小矿都千方百计地获得了许可。在这些小矿合法化的过程中,不仅有玩忽职守的胡乱审批,更有地方有关干部参与分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有知情人透露,在有的地方开一个铁矿,需要上百万元才能打通关节。而一旦获得开矿许可,矿主就好比拿到了监管部门颁发的特别通行证,可以横行无忌。 安全生产领域长期存在的瞒报现象,也和腐败问题有关。对矿主来说,不仅私了的成本低,而且瞒报败露的可能性较小。因为矿难事关政绩和前程,瞒报虽然隐含穿帮的风险,但如果真瞒住了就可万事大吉,所以,一些地方领导奉行“民不举官不纠”的传统,即使早就听到了消息,也乐于闭目塞听。还有一些更大胆的地方领导,干脆与不法矿主沆瀣一气,帮助矿难责任人封锁消息。 沙河“火烧连营”矿难前不久,一名陕西籍矿工在沙河一个铁矿被砸死后,矿主欲以2万元为价码强行与死难者家属私了,还扬言:“不行你们就去告吧!”直到新闻单位报告省政府监管部门后,矿主才把赔偿金提高到了6万元。 “火烧连营”矿难发生后,矿主没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而是自行连续三批指派矿工下井救人,因此而死在井下的矿工至少有10人。两个小时后,眼看无法控制局势,矿主们才报警求救,但已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假如局势尚在矿主能够控制的范围之内,这起矿难会不会被瞒报呢? 又讯记者从河北省沙河市得知,沙河市5家铁矿“11·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目前,多数遇难矿工家属已领取赔偿金,正陆续离开沙河,返回原籍。据介绍,除冻结矿主部分资金外,沙河市政府又筹集了部分资金,以保证赔偿金按时发放。经请示河北省及邢台市有关部门,沙河市采取了“依法赔偿,就高不就低”原则,制定了赔偿标准:基本赔偿金为48000余元,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每个家庭供养直系亲属实际情况计算。到11月30日,已经升井的68名遇难矿工家属除1人家中没有来人外,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领到了补偿金等。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