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丰原董事长百万公款澳门赌博被判10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8:3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袁锋 畅言)曾荣获宝鸡市劳动模范、全国乡镇企业家、第五届“中华大地之光”新闻人物等称号的原宝鸡市宝丰工贸集团名誉董事长陈宝元,因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近日由宝鸡陈仓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宝元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其位于宝鸡市区的一套220余平方米的个人豪华住宅也被依法没收。 据了解,陈宝元,男,现年62岁,系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宝丰村人,被逮捕前系宝
陈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4月至2003年11月,陈宝元先后利用担任宝丰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名誉董事长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和索要等手段,骗取、侵吞宝丰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公款94.9万余元,侵吞宝丰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宝丰薯芋皂素公司公款15万元。以上赃款共计109.9万余元,除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外,其余主要被其挥霍于澳门赌场。据悉,被追回的37万余元赃款已发还有关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