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严格矿山检查监督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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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34 河北日报 | ||||||||
本报11月30日讯(通讯员韩文广记者阎锐)为了切实加强对矿山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矿山管理中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今天下发《关于严格管理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能,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矿山检查监督制度。 《通知》要求,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要设立专门的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分队,
《通知》规定,要建立和执行严格的矿权年检制度。对送检的矿权证书,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附具相应的年度监督检查卡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其没有越层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权等违法行为的,方可通过年检。要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国土资源部门公务人员在矿权设置和矿山监督检查中违法行政或者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