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重金扶持民营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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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0:26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日前,为推进洛江经济实现新跨越,洛江区出台了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该意见适用于混合所有制、外资及个私企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意见中提到,从今年起,洛江区财政将连续五年每年均安排5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每两年评定“洛江企业10强”并给予表彰授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出口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市名牌称号的企业则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同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工程、行业技术研发中心或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实验基地,对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将分别给予资助50万元和20万元。(林子超叶金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