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万公路交警在处罚现场大收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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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4:24 江南都市报 | ||||||||
重要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近段时间,本报连续接到许多司机反映,昌万公路南昌县泾口收费站附近,有交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纠处后,不仅现场收取现金罚款,而且还能讨价还价。为了调
在警车内交罚款 当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泾口收费站附近看到,2名身着制服的交警站在收费站匝道口处,不时向四周张望或是谈笑几句。南昌往万年方向最里面一条被暂停使用的收费匝道内,停有一辆警车,一名男子趴在后车门处与车内人说着话。记者走近警车时,清楚地看到警车内坐有一名身着便装的男子,车外的男子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着“算了吧,少罚点”等语话。20多分钟后,记者看到原本趴在车门处的男子起身,垂头丧气地走向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货车。原来这辆警车是交罚款的地方。当货车驶出收费站500多米后,记者追上了这位司机。 据这位姓黄的司机称,刚刚在收费站口被交警拦下来,说是他的货车存在载货超长、车后没有大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黄师傅承认自己确实存在这些违法行为,但令他气愤的是,交警说要罚200元钱,而且是现场就得交现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180元成交了。在黄师傅手中,记者看到了交警刚开的9张《江西省罚款定额收据》,票面价值均为20元,盖有“南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章子。但除第一张写有罚款时间、违法内容、车牌号等内容外,其余8张均为空白。黄师傅向记者抱怨到,两个星期内,他在同一个地点被罚了4次,前3次共罚了600元,都是现场交钱,拿到手上的只有罚款收据。他也提出过要公安交管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但交警称罚500元就开处罚决定书。 货车司机有苦难言 与黄师傅告别后,记者准备在路上拦下一辆货车,跟车进行一番暗访。令人意外的是,一连四五辆货车从身边过去,司机均不愿停下来配合记者采访。有一名姓陈的司机在把车开出一段距离后还是停车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诉说了其中的原由。 陈师傅很直接地告诉记者,不愿让记者跟车采访有两个原因,一方面,由于自己常跑这条线路,他害怕车牌号被交警记下来,以后可能会遭频繁罚款;另一方面,现在的货车多多少少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交警按照规定正常罚款,可能司机被罚的钱会比现在多得多。当记者问及该收费站交警罚款是否收取现金时,陈师傅同样深有体会。据他称,昌万公路开通时间不长,仅在该收费站,他已先后被罚过两次,都是当场交现金罚款,没有收到罚单。陈师傅称,有一次他不要交警开任何收据,给了60元钱什么都解决了。虽然他知道交警这样做不合规定,但是为了少罚钱也只好默认了。为了避开交警罚款,他决定等交警下班后再过收费站。 外地车成处罚重点 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再次驱车返回泾口收费站,没想到才离开半个多小时,收费站两端又停上了几辆货车,其中一名男子正在警车旁接受处理。由于罚款程序均在车内进行,所以记者无法靠近并亲眼看到交警收取现金的过程。当这位司机接受完处罚后,记者在路边把司机拦了下来。又是5张《江西省罚款定额收据》,同样是只有一张收据上填写了日期。这位上饶的司机称,交警说他的货车尾厢加高了,要罚500元,后来经过一阵讨价还价只罚了100元,交警没有开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2名交警始终在收费站附近走动,警车内的便衣男子也没有下车。一些司机告诉记者,大家对泾口收费站交警罚款的方式十分不满,但又无可奈何。据他们称,这里的交警一般都在下午开始罚款,星期天会少一点,外地货车司机最倒霉,几乎90%以上都会被罚,罚款大多都在200元左右,有时也可以更少。 新交法不许交警收现金罚款 交警到底可不可以收取现金罚款?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公安交警总队有关人士。据该人士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已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应该分离。也就是说,新交法实施后,交警依法纠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开具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书,但不能收取现金罚款。司机可以持处理决定书,前往银行缴纳罚款。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