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开始养路费12月1日-31日催缴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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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16:4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在做好开征明年养路费工作的同时,芝罘区公路局根据《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现在开始清欠。 此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12月1日至31日为催缴阶段,芝罘征稽办将发布催缴通知,并根据计算机数据库中欠费车主的信息资料,通过电话、EMS邮政专递进行催缴。车主在接到缴费通知后应立即缴费,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仍不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征稽通知办将申请法院
第二阶段自2005年1月起为严查严处阶段,对于被查处的漏费车辆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未补缴的车辆,除按规定收取从漏费之日起按日处1%的滞纳金,还处以应交养路费3倍以下的罚款。(记者王道昌通讯员 王亚笑) 责任编辑:孙玲姿 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