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告诫下属:不依法行政者必受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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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22: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崔军强)北京市市长王岐山1日为政府职能部门和区县的行政官员上了一堂“普法”课。他告诫下属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并明确表示,不依法行政者必受追究。 王岐山是在出席北京市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讲这番话的。他说,北京市将把依法行政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做到奖罚分明。今后,积极推
王岐山说,不少人反映政府工作现在越来越难做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首都市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这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每出台一部法律,群众就多了一个判断政府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前不久的高压线进京、市民申请个体经营出租汽车等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最终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事实证明,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 为了推进依法行政,王岐山与各级政府、部门约法三章。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征询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三是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王岐山说,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他告诫北京市各级官员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良好习惯,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意识。政府管理经济、调节经济运行,也要从过多地依靠行政命令向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转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