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出台新规 替法院拍卖机构须在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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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2:0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从明年2月1日开始,市高院将设立委托司法鉴定拍卖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统一计费标准,随机确定有关机构。昨天,市高院专门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本市法院案件上升,涉诉鉴定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社会上各类中介鉴定机构服务混合交错,影响了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客观性。而法院委托哪家机构进行鉴定或拍卖
为此,市高院决定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和拍卖机构名册,规范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的情况。目前,市高院已在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公布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的入围条件和标准,高院将根据多个标准分别进行评审,选择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不超过30家的拍卖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房地产评估公司等司法鉴定机构各不超过20家,建立拍卖机构名册及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围企业名单及审核情况。同时进行年度审核,实行末位淘汰,缺额补充,并明确规定有关费用和佣金的收取办法。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克说,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委托拍卖的,在当事人协商选择不一致时,由市高级法院负责在名册中随机确定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