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周璇》被印上VCD 摄影家后人打赢维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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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2:2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已故的著名摄影家吴印咸上世纪30年代曾为影星周璇拍摄过一幅人像作品。70年后,这幅照片被用在了由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的VCD光盘上,为此,吴印咸的女儿吴筑清将俏佳人公司告上了法庭。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俏佳人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发行摄影作品《周璇》的行为,赔偿吴筑清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0元。
吴印咸是我国著名的摄影家,生前曾担任中国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1935年到1937年,年轻的吴印咸曾在上海电通影业公司、明星电影公司担任摄影师。1936年,吴印咸为红影星周璇拍摄了一幅人像摄影作品,取名为《周璇》。直到1981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为吴印咸出版《吴印咸摄影集》时,该作品才第一次正式发表。 2002年,广州俏佳人公司制作了一套《早期中国电影》系列VCD光盘,其中包括了周璇主演的《红楼梦》、《清宫秘史》、《马路天使》等六部电影,六部电影的光盘外包装封底上,均印有吴印咸拍摄的《周璇》。吴筑清得知后,认为广州俏佳人公司在未经许可、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自己父亲拍摄的照片,已构成了侵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