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江打人是“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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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3: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范平 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日前对“暴打空警”一事作出首次回应,他除不承认打了女乘务长及指使属下行凶袭警这两点外,对其余的事实基本不作反驳。(据12月1日《新京报》) 是否打了女乘务长,这还得看该乘务长对警方的口供,这点事实不难弄清。至于第二
从王廷江对事件经过的描述,呈现在公众眼前的活脱是一个“牛代表”的典型形象。乘务员要求他出示机票,他拿出登机牌,乘务员不予放行,这让他很不高兴——他不高兴什么呢?乘务员查机票是常规行为,并没有任何故意刁难他的意图,这不高兴有啥缘由? 牛气的人眼中,是没有规则而言的。乘务员有眼不识泰山,太较真,非要“牛人”王廷江遵守“不该”他遵守的规则,于是王廷江狠狠地对美丽的乘务员来了句“牛话”:“他妈个×的,全国的飞机都没这个破规定。” 据王廷江说,航空公司的机票定价“很不公平”,由广州经临沂飞往青岛的航班,到临沂的机票要1100元,而到青岛的机票打折后只要700元,这明显欠妥,需要有人去替消费者“维权”,因此,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王廷江挺身而出,用拳头来为民作主——事后的王廷江显然愿意把肇事之因归结于航空公司的“不平等条款”,努力往“为己维权,为民伸张”上靠,以解释自己离奇的行为。可是,堂堂全国人大代表竟以暴力维权,这让人觉得有点像历史倒退了几百年,重回金庸笔下路遇不平即拔刀相助的侠客时代。依我看,如果王廷江真是这么认为的话,那他就是真的对不住自己的身份了——一个“人大代表”怎么没有一丁点儿法制意识?这见识也忒低了吧? 王廷江要是说一时控制不了脾气而打了人,似乎还可原谅,但要说这完全是为了“维权”,则是无论如何不可原谅:法制意识如此落后于时代的人,就算他再有致富的能耐,也不应选他做人大代表,要是让他参与法律的制定,真难以想象会弄出些什么奇异的法律法规来。 最后我们看看王廷江是如何对记者说的吧:“我犯法了,杀我头都行。”暴打空警无论如何是够不上杀头的,就算他愿意,也没有人敢要他的头——除非一丁点儿法律意识都没有的人,才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