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三人以上倒查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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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5:1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昨日,重庆市交警总队、市交安办召开市属专业运输单位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部署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措施方案,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将倒查责任。 客车单程400公里配两司机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车况不良和安全机件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加强对客运车辆尤其是长途客运车冬季防滑设备的检查,督促落实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连续驾车不得超过三小时 客运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根据冬季道路易结冰、打滑、能见度低等情况,制订出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疏导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或发生重大交通阻塞的路段,必须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该禁行的要禁行,该封闭的要封闭。 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倒查责任 会议还强调,要严格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对驾驶证发放、车辆检验和牌证发放、路面管控等环节进行倒查;对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