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经明令禁止进口七种废物(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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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5:49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环保总局日前表示,将采取措施加强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进口废物的审批,并对7种废物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下了禁令。 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下列7种废物: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废汽车钢铁压件、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沉积铜(泥铜);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游戏机);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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