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员工月薪不得低于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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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5:56 深圳商报 | ||||||||
福田美容美发行业签订集体合同 发廊员工月薪不得低于800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李红通讯员叶丹奇)昨天下午,福田区美容美发化妆品商会的首席代表林飞雄和本行业员工的首席代表邓军签订了集体合同,就本行业员工与
记者现场看到,福田区劳动部门、区美容美发化妆品业商会、员工三方代表一口气签了3个框架协议。 据福田区劳动局局长黎德良介绍,今年4月,该区在美容美发行业推选出46家企业及员工代表,从中各推选出7位代表。半年来,各方进行细致协商,拟出具体合同。昨天签订的劳资双方“集体合同”中,对行业内员工的工时、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奖励惩罚、职业培训等都有具体要求。而在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工资方面,双方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并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有“该行业员工个人月标准收入不得低于人民币800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定金、保证金,奖金、津贴等要以货币形式支付”等内容。 据悉,明年集体合同签订、工资监控体系等工作还将向建筑行业、天安数码城等大型行业和机构扩展。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李红通讯员叶丹奇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