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我国将有21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6: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谢登科)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日说,到今年底,我国将有2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国际标准,从而使达标银行资产占应达标银行资产的比例提高到44.8%,这是我国银行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进步。 刘明康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得益于中央政府深化银行业改革的决心和良好的政策指引,在实施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中国银行业的自我防范和管理风险能力得
刘明康说,今年银监会及时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旨在建立一个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商业银行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渠道得到拓展。到9月末,境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由年初的7306亿元增加到7873亿元;累计发行次级债券由年初的30亿元增加到767亿元;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比年初缩小1442亿元,抵补率22.54%。银监会要求,16家主要商业银行和绝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在2007年1月1日前逐步达标。(完)(责任编辑:徐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