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治污新政策惠及安徽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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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6:1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纯友)国家发改委最近出台文件调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新政策将使我省淮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增获国债8亿多元支持,每年能收取3亿元污水处理费。 新政策规定,在建或拟建的淮河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国债投资比例由现在的35%提高到44%左右,并且国债中地方国债比例由现在的40%下调到20%。我省淮河流域的29个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实际批准投资为249777万元,目前已获得国债资金支持26660万元,省建设厅测算,
新政策还调高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规定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每吨不低于0.8元。据此测算,我省淮河流域每年可收取污水处理费3亿元。按新政策的“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建设安排,我省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将获得75%国债支持;同时,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提高,会催化污水处理项目的市场化运作。 | ||||||||